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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水南调水系(新城镇-八米河段)治理-北水南调干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北水南调水系(新城镇-八米河段)治理-北水南调干渠工程已经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2021]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出资。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北水南调水系(新城镇至八米河段)治理-北水南调干渠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境内,北起北河滩泵站桥下游,南至津晋高速箱涵北侧。
2.1.2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水南调水系(新城镇-八米河段)治理-北水南调干渠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北水南调水系(新城镇-八米河段)治理-北水南调干渠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工程对北水南调干渠进行清淤疏浚,治理长度3.98km,堤防加高4880m,河道护砌60m。拆除重建涵桥8座,拆除涵桥11座,新增闸门2座。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6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 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公司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单位地址电话:东丽区卫国道204号 ******
开户行账号:441******4054
税号:1201******
4.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踏勘现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628号
联 系 人:刘勇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
邮政编码:300000
电子信箱:******
联系人:陶源
电话:******转8070,******
发布日期:2021年5月7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刘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