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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夏河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办理夏河县麻当乡果宁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业务。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批准夏河县麻当乡果宁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及预算的通知》(州国土资耕发【2016】437号)规定,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夏河县麻当乡果宁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1.2建设规模
项目区位于夏河县麻当乡果宁村,分为4个片区,即A片区、B片区、C片区和D片区。4个片区相对集中,其中A片区、C片区紧邻果宁河,村内果宁通村路(混凝土道路)贯穿两片区,B片区和D片区位于果宁村北部的山坡上,两片区各有一条砂砾石路为通向片区的主干道路,3条主干路均与国道G213相接。
1.2.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面积为2.79hm2,土地平整土方量为0.90万m3,田埂修筑土方量为505.12m3,夯实田坎土方量为1668.59m3,土地翻耕面积2.79hm2,位于B片区。
废弃村庄复垦面积为0.44hm2,墙体拆除量864m3,地基清理量202.50 m3,墙体及地基等就地推平(推距30-40m)1066.50m3,覆土方量为2191.69m3,土地平整土方量为1261.33m3,土地翻耕面积0.44hm2,位于A片区。
1.2.2灌溉与排水工程
改建U40型渠道3405m,新建U40节制闸5座,单向分水口47座,渠道输水钢管(跨度6m)5座,渠道输水钢管(跨度12m)1座,渠道输水钢管(跨度16m)1座,修复输水管支撑架1座,位于C片区。
1.2.3田间道路工程
项目区改建4m宽砂砾石田间道1393m,新建土质路边沟1393m。改建3m宽生产路16919m,位于A片区。
改建3m宽生产路16919m。其中A片区改建3m宽生产路9542m,B片区改建3m宽生产路2630m,C片区改建3m宽生产路1603m,D片区改建3m宽生产路3144m。
项目区新建过水路面8座,其中A片区4座,C片区4座。
项目区新建过路涵10座,其中B片区3座,D片区7座。
1.3 资金来源:中央新增费
1.4施工地点:夏河县麻当乡果宁村
1.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总工期
1.6.1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4月14日。
1.7招标范围:经批准的设计报告范围内所有工程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施工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2.1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14年--2016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具有重合同、守信用、重质量、保安全、能够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良好社会信誉。
2.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2012年--2016年)有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与耕地相关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下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相应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应持有行业或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2.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个人和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2.6开标时投标人拟派到场项目经理,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证书、其余资格后审证件及相关业绩资料证明原件以备查验。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配备人员一致。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地点、时间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在线报名并下载标书(详见《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3.2、获取招标文件网站: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 ******)。
3.3、网上报名时间: 2017 年01月21日 00:00 至 2017 年01月26日23:59 网上报名登记联系方式、邮箱,投标人信息不详、后果自负。
3.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1月21日 00:00:00 时至 2017年01月26日 23:59:59 时(北京时间)。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
4.1投标人应于开标三天(2017年02月21日15时5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电汇或转账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自行检查保证金是否转账成功,并将银行电汇或转账凭据以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本款项是否到帐(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为各投标人换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过期不予受理,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在2017年02月21日15时50分前(北京时间)未将投标保证金凭据发送至指定邮箱,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确认单与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未送交和核验投标保证金确认单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整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不得以除单位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一般账户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行 号:3******
账 号:6632 0101 4726 3000 20
支付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02月24日15时50分前(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5.3开标时间:2017 年02月24日15时5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 :同递交地点
5.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开标。
六、监督单位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监督电话:******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夏河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丁成俊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系人:贾振华
联系电话:****** ******
2017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