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04009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18]1009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红桥区团结路地道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以 津建计审[2018]1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红桥区市政工程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160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10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红桥区市政工程管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道路长度为610米,道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下穿铁路线既有框构,该框构上方通行南仓城际线、津京联络线、京沪线、津保线等多条铁路线;地道工程对现状江源道进行下沉改造,地道引路段采用U型槽设计与既有地道框构相衔接,江源道改造段采用U型槽设计与地道引路U型槽相衔接;本次施工内容主要包括设计范围内U型槽及新建框构等结构工程。工程总投资约为77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红桥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红桥区团结路地道改造工程一标段:道路长度为610米,道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下穿铁路线既有框构,该框构上方通行南仓城际线、津京联络线、京沪线、津保线等多条铁路线;地道工程对现状江源道进行下沉改造,地道引路段采用U型槽设计与既有地道框构相衔接,江源道改造段采用U型槽设计与地道引路U型槽相衔接;本次施工内容主要包括设计范围内U型槽及新建框构等结构工程。工程总投资约为77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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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11月20日 至 2019年06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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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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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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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格预审方法
5.1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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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16:00)。 |
6.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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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奥创意产业园七号楼三层 获取文件。 |
7.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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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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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8.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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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红桥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旭(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中嘉花园向东道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宽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3层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刘存厚
电话:******
传 真:******
日期:2018 年 10 月 1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市政工程管理局 受理负责人:李宽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红桥区中嘉花园向东道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武俊林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